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任利民:好评
老板东北人,很热情,因为开始订的大床房没有窗户感觉很闷,老板就给我们换了一个标间带窗的,感觉还是很好的!!!满意
会员5179:好评
不负责任的老板,环境差,收费贵!8点了还没来开店,也不留手机几号,害得我赶不上车,车票又不能退,好好的出来玩,行程被耽误!损失钱财!心情极差!总之,谁住谁后悔!想住的朋友请三思!写了个从后门走,这个后门也是够了,有一家人住在里面,不说,根本不知道那里是后门!
会员6013:好评
挺好的 楼下就是老街 很方便